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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与佛教

发布时间:2024-12-14 07:03:59作者:大悲原文

阿育王与佛教

湛如闽南佛学

  前 言

  在印度史上阿育王是值得特别重视的国王,由于他以支持佛教而驰名,故被佛教徒尊称为“法阿育王”。自从羯陵伽之战以后,他开始皈依了佛教,这场战争成了阿育王生平的转折点,对整个东方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此,阿育王对佛教特别崇信和提倡,使佛教实际居于国教的地位,但是同时对耆那教等各种宗教团体也采取保护政策,任命“正法大官”专门负责宗教事务。阿育王每年向佛教僧侣进行大量布施,经常举行佛教集会,到处建立寺塔,树立石碑石柱,用各种文字铭刻“法敕”,宣传佛教教义和宗教道德。在他的直接组织下,由上座部著名长老目犍连子帝须主持举行了佛教的第三次结集,重新宣明佛教的传统教义和戒律,把一些贪图优厚待遇,而假冒佛教僧侣的外道从僧团当中驱逐出去。据南传佛教历史记载阿育王曾派出大量传教师到印度各地以及印度周围国家传教,远至安息, 大夏,埃及和希腊等地。

  如此一来,佛教在阿育王时期得到飞跃发展,由一个地区性的宗教,经过阿育王的努力成为世界性的宗教,并且对各国的文化、思想、政治、经济等影响极大。

  本文就自己所学,根据《摩崖法敕》等资料,现将有关阿育王与佛教的一些内容试作一番叙述,管窥之见,偏失疏漏,在所难免,敬希方家不吝赐教。

  一、孔雀王朝的建立

  自从世尊创立佛教后,经过弟子们的努力,佛教一直在恒河地区传播,其后一二百年,由于奴隶制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奴隶主阶级城市国家之间兼并战争的进行,印度逐渐出现统一的趋势。公元前四世纪中叶,在恒河流域和印度中部地区建立了摩羯陀的难陀王朝。公元前327年,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公元前336—323年)率领希腊军队入侵印度,占领印度河流域。他企图征服恒河流域,但是经过多年远途征战,兵士疲惫不堪,印度人民的顽强抵抗,疟疾的传染,毒蛇的伤害,都影响了军队的士气,兵士拒绝继续前进,要求回家,亚历山大不得不放弃前进的计划,公元前325年从印度撤军。公元前324年,印度的民族英雄旃陀罹笈多推翻了摩羯陀的难陀王朝,定都华氏城(今巴特那)。据说他出生于一个养孔雀的家族,因此他建立的王朝在印度历史上称为孔雀王朝(约公元前324一187年)。在难陀王朝的基础上,旃陀罗笈多又把西北部印度河流域地区并入自己的版图。当其子频头娑罗王继位时,又征服了南印度,并着手统一全印度的事业。到他孙子阿育王(前273—232年)时,又进行了许多战争,北至喜马拉雅山麓,南至昆德雅山脉,东至孟加拉湾,西北达兴都库什山脉,除了半岛南端以外,基本上统一了印度,建立了空前印度统一的奴隶制中央集权国家。这是孔雀王朝极盛时期。

  二、生平的转折点一一羯陵伽之战

  阿育王子公元前273年在华氏城正式登位,关于初期的统治,史书上记载的不多,但继续执行他先人的政策则是无疑的。杀兄篡位大肆征伐,实行残酷暴政,人们痛恨他的行为,称他为“恶阿育王”即“黑阿育王”。后来,在征服南印度羯陵伽国的时侯,他看到战争的惨状,大动悔悟之心,从此皈依了佛教,根据《阿育王摩崖法敕》第十三章记载说:

  “天佑慈祥王(阿育王的美称)于灌顶几年,杀败了强敌羯陵伽国,屠杀了十余万士兵,十五万多士兵被俘虏,此外受伤,病死的又有数十万人。自从羯陵伽被占领以后,天佑王就热心信奉佛法,喜乐佛法,并且推行佛法敕令,这就是天佑王对羯饶伽国被征服后忏悔的表示。”

  又说:“天佑王尤其感觉到悲痛悔恨的是,在羯陵伽国内居住的沙门,婆罗门及其他宗教的信徒们,以及素来是尊从长者、父母、恩师、亲戚、朋友、知己、同事和善待奴仆、而素有坚固信心的居士们,也因此战争遭受了屠杀的惨事,或者遭受了与至亲和妻子生离死别的痛苦之事,即使自己本身侥幸得以免于战死,而他的至亲,契友遭到了不幸而惨死,活的人因此悲伤而成疾病,也是天佑王最感觉到痛苦悲伤的事情。”

  羯陵伽之战是阿育王生平事业的转折点,并且对印度历史以及整个东方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后果。阿育王目睹羯陵伽战役中尸横遍野、血流成川的惨象,良心受到谴责。由此,产生了悔恨前愆之情。

  战后不久,阿育王意识到了他的实践与理论上的矛盾,他认识到在战争当中蹂躏了国中的沙门和层士长者,毁坏佛教和其他宗教或哲学。此时他的信仰受到了严重的考验,是坚持传统的政策,还是导归宗教?在关键的时刻,阿育王必须做出选择!最后他选择了后者,他认为佛教的慈悲博爱定会给予政治上带来新的前景,认为非暴力是行为的根本原则,同时也具有伟大的道德价值,而且这一点与佛教的“戒杀生”又是一脉相通的。他又联系到这也就是佛教的基本社会伦理标准。“利乐有情”、“视众生如己身”,在这种情况下使得阿育王强烈地献身于实行他的“达摩”热爱法。并且利用法去教导人们,因此也导致了对外政策上的重大转变,放弃了以武力征服为手段的军事行动,而采取了“虔诚感化”的方法来代替以弓矢征服的旧政策。赵朴初居士在他的《佛教常识问答》p67中说:“当阿育王从亚历山大穷兵黩武的后果中,从他自己征伐时遭到顽强抵抗的经验中,认识到必须改变武力政策而采用怀柔的时候,他便选择了“*轮”作为他的政治武器。”

  三、法阿育王的出现

  自从羯陵伽之战后,阿育王对佛教表现出十分的热忱,亲近僧伽,修持佛法,并以转轮王的思想为其政治思想,放弃了惩罚骚乱成性的森林部和制造麻烦的邻邦。而推行一种和平忍耐“德行感化”的新政策,“昔日战鼓均不见”“诵经说法处处闻”。但阿育王对自己做的一切依然感到不满足,并极力号召他的后人不要再做新的武力征服打算,应该以慈悲为怀,减轻刑罚,将德行感化看作是唯一的征服。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频毗婆罗时代以来,摩羯陀统治者们所采取的政策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而阿育王所采取的新政策也取得了非凡的成就。自从此后阿育王的一言一行均与佛教有关。在《天尊说阿育王譬喻经》云:“王心甚解,欢喜无量,告天下侍养孤老,周济穷人。”《分别功德论》卷三云:“昔阿育王奉法精进,常供养五百僧众一一复于四城门中给诸穷人。”(大正藏五卷p170)故此,人们敬念其德,尊称他为“法阿育王”。

  从阿育王的思想转变中,也是可以看到佛教思想对他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他那种舍弃“武力征服”而恭行“法治”的行为本身,就是佛教主义的实践。他以现身说法的精神,确立了佛教在当时印度人民心目中的地位。

  同时佛教也被定为国教,以佛教思想为其治国的基本指导方针,主张“依法胜,是为最胜”,为光大佛教的救世思想和宣扬,主持佛教事业作出了不朽的贡献。根据《阿育王传》和《法敕刻文》等有关阿育王的记载,对阿育王皈依佛教之后,所做的一切,大概做一番叙述。

  四、宣扬佛教慈悲思想,禁止杀生

  如果说阿育王在羯陵伽之战以前是一位暴君的话,那么正式皈依佛教所采取的政策,可谓前后判若两人。

  他最突出的就是戒杀思想,并且大力宣传。也可以说佛教给他最大的影响,不但积极宣传而且能付之实践,以同情、宽大和容忍诸美德谆谆教导人们。他采取废止或限制屠杀、残害动物的种种行为,对医治人畜疾病作了系统地安排,提倡医药。在《善见律毘婆沙》卷二里说过,阿育王看见比丘们生病而感到十分痛苦,在四门内设置药藏,但没有说明只是为比丘们设置的,还是加惠贫民的。当我们见到《大摩崖法敕》第二章,即可以知道在当时设置的医疗机构遍布于全国和邻邦,而且除了人的医药机构以外,又有兽医机构,同时还把对人畜有益的药材运销各地,广事栽培。同章法敕还说,把树苗、果苗运到没有栽培过的地方去种植,在道路两旁也栽培树木和挖凿许多水井,以供人畜遮荫和饮用。

  在《摩崖法敕》第一章说:“阿育王不许屠杀任何生物作为祭祀的牺牲品,也不许当做宴会的食品。因为过去在厨房里每天要屠杀千百只生物是很大的罪过。”又法敕的第五章说阿育王在第位二十六年宣布:鸳鸯、鹦鹉、鹅、蝙蝠等二十三种生物和其他的四足生物都禁止食用,又怀孕中和哺乳中的牡山羊等也不准杀。小羊等在生下来未满六个月的也在禁止屠杀之列。也不能用生物喂生物,又规定,每逢四月到十一月的每月十五(月圆日),十二月和正月的初一、十四、十五三天,以及寺院里布萨的日子都不准卖或杀鱼。

  阿育王这种提倡推崇佛教的戒杀思想,一方面有助于佛教的弘化,另一方面戒杀做为佛教的根本思想,由于他的大力提倡,大乘的思想也有力的显示出来了。另外《法勒》第八章还说阿育王出去巡行的时候也取消了一般帝王的狩猎行杀,也是为了杀戒的缘故。

  五、广布正法,巡行各地

  为了推行佛法,阿育王除了与僧团频繁往来外,还多次去他的祖先所游乐的地方作“宏扬达摩的巡行”。在巡行当中,他广泛接触老百姓,并向他们布教言法,对一些宏扬佛法的百姓也予以奖励。他还教导他们说:升入天堂并非只有伟大人才能享有的专利,即使是一个出身低微的人,如果肯按佛所说的去做,就可以达到目的。他对百姓所讲的话,也是应机施教,对深奥玄妙的哲理都不采用,因为这些道理只能于某些上层知识分子当中才能流行,对边远地区的庶民显然是不契机的。由于阿育王本身对佛教教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而且他对百姓所讲的法都是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所以佛法在边远地区也得到普及。阿育王这种巡行传教为十年一次,其中一次是当他举行灌顶礼满十年肘进行的。另外一次是满二十年进行的。在第二次巡行中阿育王瞻仰了释迦牟尼的诞生地蓝昆尼园,建立石柱做为纪念,并豁免这里的税金。

  由于孔雀王朝国土幅员辽阔,阿育王不久考虑到如此十年巡行一次是不够的,也不可能“孤军奋战”把佛法宣扬到最偏僻地区的每一个百姓家中。在《大摩崖法敕》第五章说,当他举行灌顶礼十二年之后,也就是在第一次巡行后的两年之内,他便用了一些重要官吏来分担布法工作。他命令官员们发布王室有关的达摩诏谕,每五年巡行一次,一边讲授佛法兼办一般公事,并号召人们信奉佛教。将这些诏谕和布告都刻在岩壁和已有的石柱上。还下令树立新的“宣扬达摩的石柱”。这些诏谕势必使官吏们竭尽全力地执行。不到一年,阿育王感觉到有特设官员的必要,唯一职责就是提倡宗教,因此任命一些掌管宗教事务大臣的新官吏,即“正法大官”。他们被派驻到在首都和边远城镇以及部落区域,尤其是帝国的西部和西北部边境,忙于各种宗教派别和各界人士的事务。这些人当中同时包括王室的王子、公主等等。他们也要定期巡行全国,教诲人民奉行正法。所派的官员广泛的散布在人民之间,各民族间,乃至西方邻国之间,推行正法,在主人与奴隶,婆罗门与吠舍,孤寡者与老人之间推行正法,使他们都能顺正法而行,得到安乐利益,并教诲人民要孝顺父母,对朋友、亲族、婆罗门和沙门{亍布施、不杀生节约和储蓄等等,并检察各级官员是否按照阿育王奉行的正法办事。除此而外,阿育王自己也率领着王后和王子王孙、大小官员,实行布施。

  据《石柱法敕》第七章说,“阿育王认为这样做了会使京城以及其它各地方都得到满足,人民将会被他的慈愍,真诚,清廉、柔和与善良的行为所感动,从而孝顺父母,敬重师长,对高贵的婆罗门、沙门和下贱的乞丐奴隶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

 正因为在阿育王亲自巡行宣法的影响下,不但一般朝野大臣要遵守佛教的某些清规戒律,为奉行正法而努力,而且他积极鼓励自己国土的人们尊信佛法,用佛法来净化自己。但在此应该指出的是阿育王从不强迫人们信奉佛法,尊重别人的信仰,通过一些道理让你自己生起正信。阿育王到处宣讲佛法行动取到了很好的效果,并竖立石柱,刻敕纪念。从而使佛法教理迅速得到普及,推广流布。

  六、镌刻摩崖法敕,兴寺建塔

  阿育王生前巡行各地推行正法之际,在崖壁上刻了许多法敕,这些法敕刻文,法显和玄奘法师在印度留学都看见过一部分,记载在《法显传》和《大唐西域记》里面。如《法显传》云:“阿育王本于此作泥梨城。中央有石柱,高三丈余,上有狮子,柱上有铭,纪作泥梨城因缘及年数、日月。”(校注p104)《大唐西域记》卷四云:“却比他国城东大伽蓝傍有石柱高七十余尺,无忧王(即阿育王之意译)所建也。色绀光润,貭容密理,上作狮子蹲踞。”

  “摩羯陀国佛迹精舍侧不远,有大石柱,高三十佘尺,书记残缺,其大略曰:‘无忧王信根坚固,”三以赡部洲施佛法僧,三以诸珍宝重自酬赎。 ’其词云云,大略斯在,《大唐西域记》卷八。

  在《大唐西域记》卷六、卷九等也提到石柱。《法显传》和《大唐西域记》关于法敕刻文的记载,虽然只提到石柱,但更重要的是亲自目睹。遗憾的是随着印度佛教的衰亡,阿育王所留下的这些宝贵文化遗产,也几乎隐没不彰。直到公元1822年在德里附近的废墟上发现了两根石柱,才引起人们的注意。据日人宇井伯寿说,以后陆续又发现了很多石柱,均刻有法救。几经世界各国许多学者专家的努力,苦心研究,才把阿育王的法敕读通了。这不但使印度古代历史因为阿育王事迹的被证实而得以大白于世,同时也把佛陀的功德显示了出来。对吾佛教界来讲,它的发玥,无疑其意义则更重大了!无论对了解当时的佛教状况,社会政治、经济以及其他宗教,伦理道德等等都有其深远的意义。

  但关键问题是,阿育王作《法敕刻文》的动机是什么?

  这在《法敕刻文》里也提到,一般认为他是在羯陵伽战役之后皈依佛教,并表现十分虔诚,对屠杀百万生灵而生起侧隐之心。但是阿育王对佛教的信仰是即位初年就开始了,因此在灌顶七年之后便皈依了三宝(即公元前265年)成了在家居士。所以说不能认为战败羯陵伽是他皈依佛的唯一原因。同时我们应该说这场战争刺激了阿育王的信仰,也成了他巡行各地,颁布法敕的原因,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具有影响力。《法救》第八章还说:“阿育王于灌顶十一年(公元前261年)得了菩萨道,朝拜了菩提场,从此以后开始了正法巡行。在巡旋当中,访问了沙门和婆罗门,实行了布施,拜访了耆宿,并赠给财帛,会见了百姓,说明了佛教法敕令,并且询问了有关敕令的佛法意义。这些行为,是天佑慈祥王在位后期的喜爱的,”在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阿育王对佛教贡献的总结,不但面对当时人们宣布他的丰功伟绩,同时也千古流芳。通过《法敕刻文》也是对他个人皈依佛教后形象的具体表现。所以说这些才是直接促成《法敕刻文》的原动力。在此之后对《法敕刻文》更加热心,又有频繁巡行传法,特派正法大官的伟大行为了。故有“天佑慈祥王”的美称。

  全部《法敕刻文》共分为大摩崖法敕,大石柱法敕,小摩崖法敕,小石柱法敕,石面崖法敕,石板法敕六大类。每类内容也不一样,都有所侧重,有的说明佛教的教义以及历史大事。除了一些号召人们信奉正法,严禁杀生和提倡医药以外,并呼吁人们废除迷信陋俗对毫无价值的宗教祭祀应当停止,而归于正信。除此之外还有关于政治民主方面的,这一点阿育王在历史上堪称楷模,他能听取臣民的意见,只要对正法有益的都为他所采用。《大摩崖法敕》第六章说:阿育王命令臣下,无论何时何地,凡有关人民的政务都;可以随时随地上奏,便及时处理。因为他虽然为人民做了很多事情,还感觉到不满足,似乎对人民负了债似的,需要还清。他认为世界上没有一桩事情比为人民谋福利的事业更为重要和高尚。

  宗教信仰自由方面,阿育王尽管十分虔诚地信仰佛教,同时他对其他宗教也采取宽容态度。《大摩崖法敕》第十二章说:阿育王对人们的各种信仰,不分在家出家一律尊重,同时都希望各种有信仰;的人聚中精力多学多知,提高自己宗派的本质,而不自是非他。彼此相见的时侯,应尊敬对方的信仰。阿育王本身虽是虔诚的正信优婆塞,但是他从来不是天神和婆罗门或者任何宗教团体的敌人,他被称为“诸神宠爱的人”,他谴责对婆罗门采取不适当的举动,并将大量的礼物送给婆罗门和耆那教。

  在公元前257年和公元前250年在巴拉巴尔地方布施给耆那教徒三个洞院,就是很好的证明。他特别强调他的大臣对其他宗教切忌用粗暴的语言,同时也要照顾他们的信仰习惯为有不同信仰的人们提供依靠。

  在民族政策方面,《大摩崖法敕》第十三章说阿育王自皈依佛教后,对一些无故加害他的人都能忍耐,对少数民族即使野蛮生事,阿育王仍旧爱抚他们,使他们能反省忏悔而不加惩罚。阿育王还希望边区人民不要因为他而生恐怖,要信赖他,从他那里接受幸福,因为一切人民都是他的孩子。

  阿育王的法救刻文不但有历史及学术价值,同时也有艺术价值,现代的评论家们对这些石柱表面的光辉夺目和柱顶雕刻的精美技巧,赞不绝口,其中一个石柱上蹲四个狮子一直被当作印度的国徽,四个狮子面向四方,象征着正法向世界传播,做大狮子吼,用佛法来净化人们的灵魂,祈祷和平予于人类。

  除了摩崖之外,阿育王在位期间还广建塔寺,遍布在佛陀圣地,都市乡村。《阿育王经》卷一说“大王当知佛所记,汝将来佛灭百年后华氏城,号阿恕伽转轮圣王,王四分之一,为正法王广分舍利,而起八万八干宝塔。”在《大唐西域记》卷八也说:“地狱南不远有堵波,基址倾陷,唯余覆钵之势,宝归严饰,石作栏干,即八万四千之一也。无忧王以人功建于故焉。”

  从以上《阿育王经》《大唐西域记》的记载都不难看出阿育王时的兴建的塔寺之多,当然八万四千是印度表示事物的众多所常用的数目,不过当时建寺之多是可以想象的。著名的鸡园寺座落在华氏城,每天有上万人之多,即典型的代表。总之,不论法敕刻文也好,还是兴建塔寺,这些珍贵的佛教文化遗产,成了后人研究印度文化及其哲学思想极其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从中也可知道当时佛法之兴盛,几乎是遍地开花。不能不说是阿育王对住持佛法,护持佛教,助佛教宣化的一大积极贡献。

  七、召集第三次结集,整理三藏

  关于第三次结集的史传,有南方斯里兰卡所传的《岛史》《大史》和《善见律毗婆沙》等、这种说法唯限于斯里兰卡上座部之所传承。

  据南传说佛灭后百年之际的第二次结集,是当迦罗阿育王之世。佛灭218年即位的阿育王当其即位十七年时,以目建连子帝须为中心举行了第三次结集,这次结集产生出来的典集名曰《论事》。

  这是以迦罗阿育王与阿育王为二人,且相差百余年,分别当二王之世乃有第二、第三结集之事。但是,如果按北传的《异部宗轮论》以阿育王为佛灭百余年时之人,这第三次结集,便没有成立的余地了。

并且若据南传所记。第三次结集时编篡的《论事》是仅属斯里兰卡,上座部所传的论典,在其他各部派中对此都没有言及,所以我们似乎可以认为,这第三结集纵属史实,也只是上座部一派内部的一次结集而已。

  按《岛史》《善见律》卷二等传述,当时阿育王厚供僧伽,故使佛教僧团经济生活富厚起来。为追求惬意生活而来佛教中出家之人多起来了,如《善见律毗婆沙,阿育王品第三集法藏》说:“……尔时佛法兴隆、诸外道等哀殄失供养,到周遍乞食,都舍所得,为饥渴所逼,托入佛法不作沙门,犹且执本法教化人民,此是律,此是法,即不用佛法律威仪进止悉不得法,来入寺住。至布萨日来入僧中,诸善比丘不与其同。……诸外道比丘欲以己典乱杂佛法遂成垢浊。外道犹行己法,或事火者,或大寒入水,或破坏佛法者,是故诸善比丘不与同布萨自恣及诸僧事,如是展转七年不得说戒。阿育王知之,遣一大臣来,入阿育僧伽蓝,白众僧,令和合诵戒。使臣前往寺中白上座言,王有救令众僧和合说戒,而不顺从。上座答言:‘诸善比丘不与外道比丘共布萨,非不顺从。,于是使臣将上座次第斩杀,次及王弟帝须为止……王闻臣言,杀诸比丘,即大惊愕,心中懊恼……王往寺中白诸僧:‘我前遣一臣教令和合说戒,不使杀诸比丘。此臣专辄,狂杀众僧,不审此事谁获罪耶? ’有比丘答言:‘由王杀故,此是王罪。’或有比丘言:‘两俱得罪。’有一比丘即问王言:‘王心云何有杀心否? ’王答言:“我本以功德意遣、无杀心也。’比丘言:‘若王无此,王自无罪。 ’阿育王大感惊慌乃问:‘有谁能断我狐疑者否?若能断我狐疑心者,我当更坚立佛法。 ’众比丘答言:‘有目犍连子帝须能断狐疑坚立佛法, ’于是王派人去请目犍连子帝须。来后。王即问曰:‘大臣杀诸比丘,比罪谁得耶? ’帝须答:‘大王有杀心否? ’王即答言:‘戒无杀心。’‘帝须曰:若无杀心,王无罪也。 ’

  此后阿育王为了清除僧团中冒充比丘的外道,请帝须选比丘若干人,举行第三次结集,举行的地点是鸡园寺,由王与七十二高龄的目犍连子帝须亲临主持。此次结集费时三个月,结集的方法也同前二次结集一样。结集的结果有六万人露出马脚,被剥去袈裟,摈出僧团之外。南传的《论事》就是这次结集的结晶。

  这次结集系统的整理佛教之理,非佛教的学说成份被清理出去,对后来佛学的发展有极大影响。

  八、派遣弘法使团四处传教

  结集之后,阿育王即派遣了大批传教师分赴各地弘传佛法,这次传教不仅限于印度,并且远及其它国家。佛教也由此恒河地区性宗教一跃而成为世界性的宗教。

  根据《善见律毗婆沙》卷二所载他们的领导者及其所到, 的地方如下:

  1目犍连子帝须,被派往华氏城,今中印度

  2,摩诃提婆,派至摩捣婆漫陀罗,即南印度弥苏尔等地。

  3、勒弃多……婆那婆斯,地址未详。

  4、昙无德、阿婆兰多迦,派至五河;以西苏库尔以北。

  5、摩诃昙无德:摩诃勒咤:派至孟买东北地方。

  6、摩诃勒弃多,派至臾那世界,阿富汗以西。

  7、未示摩迦叶波,派至雪山边,尼泊尔地方。

  8、未阐地、派至罽宾,健陀罗等地。

  9、须那迦,派至金地,今之缅甸。

  10、摩晒陀等,派至师子国,今斯里兰卡。

  在以上所派的传教当中,最成功是属阿育王自己的儿子摩晒陀在斯里兰卡的传教。这也是南传佛教的开始,就是说在这次传教当中取得了彻底的“法的胜利”。从此斯里兰卡即有了佛教,后来佛教成了该岛的永久性国教,并且大放异彩。如果追溯南传经典和注疏的传承都必须从摩晒陀本人起始,斯里兰卡僧团的建立也要从他算起。后来阿育王的女儿来到这里并建立了比丘尼僧团,许多斯里兰卡的贵族家庭(包括皇室成员)参加了这些僧团,因此在人民当中影响极大,使佛教也迅速得到发展。为了铭记佛教的传入,特地从“菩提伽耶”折来一棵菩提树种,植之于锡兰做为纪念。该国的国王德瓦南皮亚帝须皈依了佛教,此后他的臣民也跟着皈了依。所以说斯里兰卡的传教是成功的,“法的胜利”是最好的例子,从此佛教也在此地立定了根脚,并传到其他国家。

  另外跟据《法敕》第十三章中记载。阿育王也曾派正法大官到叙利亚、埃及、马其顿、克菜奈,爱毗斯等地中海东岸的五个国家去弘扬佛法,宣扬和平的重要,增进了国际友好往来。自此以后,正是由于阿育王的努力,使佛教得以广泛传播,促进了部派佛教的发展,使佛教学说自趋完善,丰富发扬光大。尤其重大意义是佛教不仅传遍了五印度,而且也传到亚洲,非洲、希腊等许多国家,一跃而成为世界性的宗教,负起了国际和平的使命,为佛教注入了强大而又富有生命力的血液,为佛教开拓了广阔的天地,使伟大的佛教在这大有作为的天地里,代代延续不绝,发挥其本身的光和热,度脱了无数的众生,辅化了许多盛世。阿育王除了以上对佛教的贡献之外,还有在对佛教教理上,阿育王是倾向于青年僧众的,在四处传教中即有摩诃提婆(即大天的名字),有关他的事迹在《异部宗轮论》《十八部论》《部执异论》中都有提到,均为佛灭二百年,有外道名大天,于大众部出家。《大唐西域记》卷三说“大天是在佛灭一百年,阔达多智,幽名求实,潭思作论,理违圣教,无忧王不识凡圣,同其所好,当受的亲,并谋屠杀上座圣僧。”另外有部说《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九,对大天攻击更甚,“他淫其生母,杀阿罗汉,又杀其生母,共犯“了三项无间业,"这些均出于上座有部的传说,事实则未必如此,两个大天相差也是一百年,大众部在这方面没有史料参考,按诸实情,那位被指为犯了三无间罪的第一大天,即后来被称为外道于大众有部出家的大天,有部从门户之见,对大天进行了无理的指控。实际上,大天是当时时代思想的先觉者,虽受上座的种种攻击,却为多数大众所拥护。阿育王的王子出家即是大天的戒弟子,以分别说系的帝须为和尚,以有部的未阐地为足具戒阿闍梨。由此可见阿盲王并没有偏向哪一方,并站在大众部方面,维护了大天的地位,并和帝须等一些大德一样被派往四处传教,各化一方。从这一点即可以看出大天并不象有部所说的那样坏,因为他的思想使佛教进入了新时期,并得到阿育王的赏识和支持。但为了停止部派的纷争,阿育王即将其派往四处传教,使其各自的学说均得发展成熟,这不能不说是阿育王对佛教的另一大贡献。

  九,阿育王的佛教思想——“达摩"

  根据法敕刻文,我们常见的“法”字的出现,这也是他的思想中心所在。“法”字一语,其内容与一般的用法稍有不同,这里包括着一种特殊的含义。第一、指佛教的教法,特别是慈悲、布施等称之为法,第二、实践道德,特别对人之行法,叫做法”,有时候为政者的正当行为法,也叫做“法”。因此法的概念不能以一义律之,阿育王相信“法”是永恒不变的原则,乃是世人所必须遵守的。特别是以佛教为基础的,个人的、社会的正确实践之道,也叫做法。此法不分国藉、民族、宗教是如何,世界上无论是什么人,无论在任何时代,都要永远遵守。并且阿育王对这一真理之法努力实践,在敕文所说的无非都希望民众能得到安乐利益。这种安乐利益有的是属于现世的,有的是属于彼岸的世界。他在法敕里规定“法”的内容为减罪行、增善行、慈爱、施与、信实,纯洁。更具体的说、即是不杀生、随顺父母,不吝啬地布施友人知己、亲戚、婆罗门、沙门以至于奴隶,而且要亲切。

  正是在“法”的指导下,不得为了自己的信仰开动杀戒而牺牲生命。他还严厉批评一些迷信仪礼。对无必要的宗教仪式也规对停止,阿育王认为这些毫无作用,毋宁遵“法”,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友爱朋友,垂爱佣人,保护动物等。

  阿育王这种“法”的思想不仅对当时有指导意义,对现在的伦理也有一定的作用。“法”的概念,在印度虽然自古就有,但在婆罗门教,将它连联阶级制度种姓之观念中去,以完成个人身份的义务归“法”。但阿育王的“法”对传统的观念提出了挑战,打破了原有的局限,做为一种平等的思想而加大提倡推行。所以可以说,阿育王的法是对印度论理思想的大革命。他这种思想也是佛陀平等精神的运用。

 十、阿育王在佛教史上的地位

  在印度史上,阿育王是最卓越的人物之一,在佛教史的地位则更突出。他一生行享尽力,始终热忱,一切都是为了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福利。他爱民如爱子,积极推行正法,将恒河地区性的宗教,变成世界范围的宗教。他宣扬而且付之实践,实行和谐、宽大和非暴力等美德。他放弃武力征服的政策不是在战争失败之后,而是胜利之后。当他几乎统一了全印度拥有无限资源之际,却采取了温和与仁慈的政策。他的这些思想行为,对后来的人们产生了一种崇高的影响。同时他将自的官员变成传教者,废除王室狩猎和比武制度。将西北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也以佛法来感化,而且要到处呈现诵经说法之声,才肯罢休。阿有王行前人所未行的政策,所以说他的丰功伟绩,也是同样空前的。阿育王在位37年间,不仅统一全印度,就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方面也十分繁荣。二十三年专心于佛教,佛教也跟着国势而昌盛。无论颁行正法,整理三藏、四处传教、他的功绩是不容忽视的。换句话,佛教能有今天是和阿育王的积极努力分不开的,日本的赤松祜也说:“佛教对印度民族的社会生活所给予的最大的影响,’就是废止由人种偏见而起的种姓制度。自此以后印度诸种族才有全民统一的信念,又在此时国王大臣都要遵守佛教的清规戒律,广行仁政,在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都达到了最高峰”阿育王对佛教的贡献远远不止于此。他的精神实质和佛陀思想也是一致的,他的奉行正法,也可说是佛陀遗教的一种实践。由于他的统治,印度空前的繁荣,这恰恰证明了佛法不仅可以满足精神文明的需要,拯救导化人类的心灵,而且也可以用来“治国平天下”,提高物质文明。佛教之伟大,在阿育王身上得到了具体体现。这种菩萨的思想,在印度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在佛教史上也值得大书而特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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