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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菩萨

发布时间:2023-08-01 09:31:42作者:大悲原文

第七课 菩萨

梵语 (1) 摩诃菩提质帝萨 (2),译为大道心众生 (3)。后来简称为菩提萨陀,菩提为觉,萨陀为有情 (4),谓虽能自觉,而尚属于有情;或既能自觉,而又能觉悟一切有情也。由此四字再简之,则成菩萨;义译则为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

菩萨之义极广,简括言之,可判为二类:一者,佛门行者,凡发心作护法事业,或利益他人者,皆可称之为菩萨。此类菩萨,虽发大心,但于三界惑业,尚未断除,故分段生死 (5),亦未脱离,所以实际上,只是凡夫,故名为生死肉身菩萨。二者,为已证无生法性(6),脱离分段生死,但受不思议变易生死 (7) 的行人。若论果位,自初地 (8) 乃至等觉 (9) 位上的圣者,皆属之,故名为法性生身菩萨。

经论中,往往在菩萨之下,再加上「摩诃萨」,摩诃于义为大,言此菩萨是大菩萨也。因为菩萨有圣者凡夫之分,所以其品位亦有高中下之别,凡初地以上的菩萨也,皆可称为菩萨摩诃萨,言其愿大行大度众生大也。其实无论任何菩萨,若就凡小 (10) 位上言之,皆为圣者,因其能具二觉,发大心,趣佛果也。但若就佛位言之,则皆为凡夫,因其无明惑尚未破,故于觉体尚未圆也。

世人多数误认鬼神为菩萨,对之供养膜拜,实属迷信颠倒,凡属佛弟子,均不宜效其行为。

【注释】

(1) 梵者净也,印度语言,近似梵天,所以印语亦称梵语。

(2) 摩诃译为大,菩提为道,质帝为心,萨为众生,合之则为大道心众生,言此众生,能发修持大道之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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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译曰有情,旧译曰众生,合有多义:

(一) 众人共生义。此言人种在劫初,由光音天下降,共生世间,无男女尊卑之分也。

(二) 众缘所生义。此言一切有情,皆由万法和合,众缘成就乃生也。

(三) 众多生死义。此言一切有情,自无始来,曾经历众多生死也。但言生不言死者,有生则必有死,仅言生,即已赅死也。

(4) 一切动物,皆系有情识者,有爱情者,故众生亦译为有情。

(5) 二种生死之一,参看第五课注五。

(6) 诸法的本性,即是真如实相, 原无生灭,故曰无生法性。

(7) 二种生死之一,为断见思惑的阿罗汉以上圣者的生死,参看第五课注五。

(8) 菩萨所证的位阶,分为十地,其中初地亦名欢喜地。因菩萨既满第一阿僧祗劫之行,初破见惑,证二空理,生大欢喜,故名欢喜地。

(9) 大乘五十二位阶中,第五十一位,名为等觉。即十地位满,将证佛果之中间阶段,因其智慧功德,等似妙觉,故名等觉,又名一生补处,或金刚心菩萨。

(10) 谓凡夫及小乘也。

【习题】

(一) 「摩诃菩提质帝萨陀」是何意义?

(二) 何谓生死肉身菩萨?

(三) 何谓法性生身菩萨?

(四) 在菩萨之下,再加上摩诃萨三字,是何意思?

(五) 何等菩萨,才可称为摩诃萨?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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