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廷杰
学佛就是为了解除烦恼,达到解脱。我去东北讲经时,有位女居士向我反映了一个问题,她说她学佛越学越烦恼,不仅她自己烦恼,全家都烦恼,搞得家庭关系很紧张,几乎要崩溃了。我忙问怎么回事,她说她是家庭主妇,每天都要做饭,杀鱼、杀鸡是常有的事。没学佛以前,她看着全家人品尝她做的美味佳肴,心里美滋滋的,全家人都很高兴,整个家庭充满和谐欢乐的气氛。学佛以后可就不同了。佛教不准杀生,谁杀生谁下地狱。她越想越害怕,惶惶不可终日,脑海中经常出现地狱的恐怖图像,不禁出一身冷汗。她赶快跪在佛像前叩头忏悔,平时也口中念念有词,祈祷观音菩萨保佑,不要让她下地狱。丈夫、儿子见她神情不对,问她怎么回事儿,她也不敢说,丈夫说她得了神经病,儿子为了安慰她,买了两条鱼,要为她改善生活,她一见活鱼,竟然嚎啕大哭起来,在丈夫、儿子的一再催问下,她才道出真情。家人都埋怨她学佛,劝她不要学了,但她对佛教已经有了感情,舍不得放下,心中矛盾重重。
这位女居士遇到的问题不是个别问题,应该说很普遍,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理解不杀生。
笔者曾于一九八七年至一九八九年在斯里兰卡进修巴利文和上座部佛教。在那里也遇到了这种问题,我把当时的情况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斯里兰卡属热带,一度传染病盛行,政府就请日本专家来帮助消灭传染病。日本专家考察以后得出结论:斯里兰卡苍蝇、蚊子太多,要消灭传染病,就必须消灭苍蝇、蚊子。于是政府规定某一天全国统一薰蚊子,佛教寺庙也要参加。这就和佛教的不杀生戒条产生了矛盾,于是全国佛教徒展开不杀生问题的讨论。暹罗派、阿摩罗普罗派、罗曼那派三大派长老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说明消灭蚊子、苍蝇和不杀生戒律没有矛盾。说,不杀生的实质是说佛教徒应该有慈悲精神,这是肯定无疑的,但对不杀生戒条不可机械理解。事实上,世界上不存在不杀生的人,每个人都杀生。比如说,一个人得了病,是因为细菌作怪,要服药治病,就是用药杀死了细菌,这难道能说没有杀害生命?当然杀害生命了,因为细菌也是生命体,如果这样就要下地狱的话,每个人都应该呆在地狱里了。
如前所述,佛教徒必须具备慈悲精神,这是肯定无疑的,是不可动摇的,问题的关键是:对谁慈悲?苍蝇、蚊子传染疾病,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你是对苍蝇、蚊子慈悲呢,还是对人类慈悲?当然要对人类慈悲。对人慈悲就必须消灭苍蝇、蚊子,所以消灭苍蝇、蚊子和佛教徒的不杀生戒条并无矛盾。
佛教徒不仅可以杀畜生,还可以杀人。这不是危言耸听,确实如此。比如一个佛教徒遇见一个人,手拿凶器,正在杀另一个人,请问这位佛教徒面对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置?你应该把慈悲给谁?是被害者还是害人者?如果慈悲给害人者,你说他们自有他们自己的因果,你置之不理,这是见死不救,按世间来说你是犯罪,按佛教来说违了随方毗尼。如果你慈悲给受害者,这是见义勇为,这也合于不杀生的有所不为有所为。佛教徒的选择当然是后者!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少林寺僧昙宗,以和尚身份担任护国大将军;天池和尚率僧兵抗击倭寇……他们没有杀人?我们是该谴责他们呢还是该赞美他们?
当然要赞美!政府枪决杀人犯,我们佛教徒是拥护呢还是反对?我们当然拥护!1920年,在缅甸发生了一起着名的大事。英国殖民者当局不睬缅甸佛教习俗,衣着不整、穿着鞋子就进寺庙,激起全国僧侣的一致反抗,组织僧兵,从将军到士兵都是和尚,他们与英国殖民当局决一死战,奋力撕杀,这些和尚当然都杀过人,我们是该谴责呢还是该赞美?当然要赞美!
东北的那位女居士如果全面准确地理解佛教的不杀生戒条,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烦恼了。如果死板地看待这个问题,后患无穷。佛经上确实有关于不杀生的教义,那些都是方便法――在《佛说未曾有因缘经》中佛说根本法只有四谛、十二因缘、三十七道品,其他都是方便法――不可过于执着,有执着必然有烦恼,佛教的这一基本精神,我们佛教徒应当牢记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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