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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李光斗:iPhone 也是“偷”来的?那些美国商业史上靠“偷窃技术”成功的企业……

发布时间:2023-07-19 10:18:40作者:大悲原文
观点|李光斗:iPhone 也是“偷”来的?那些美国商业史上靠“偷窃技术”成功的企业……

▲制图:李娜

人人都可以想出好点子,但不是人人都可以将好点子成功变现。

“受到启发”和“以他人为标竿”等字眼,不过是将“窃取”说的好听一点而已。所有高科技企业都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靠技术迭代赚取大量利润。

MAC和iPhone 都是偷来的?

1970年代的施乐虽然小,却蕴含许多科学资源,它研发了一款产品,名为Alto,是一款具备滑鼠、图形用户接口的电脑,施乐的高管没能看出Alto的潜力,才给了乔布斯和比尔·盖茨窃取的机会。

当乔布斯看到Alto身上的创新技术时,简直惊呆了,于是他带着苹果的技术人员去将这样的技术“学习”回来,成功仿造出自己的“麦金塔”。

接着比尔·盖茨来了,他深怕图形用户系统取代自己的DOS系统,便从施乐直接挖人,展开自己图形用户接口系统的研发,也就是windows系统。

当乔布斯发现windows跟麦金塔极为相似时,便暴跳如雷,他痛斥比尔·盖茨:“你们剽窃我们的东西!”然而比尔·盖茨说:“应该是我们都有个名叫施乐的富有邻居,我闯入他家,想偷电视机,却发现已经被你偷走了。”

若将苹果的手机一字排开,会发现在iPhone之前,还有一款颜值不高,却像极了摩托罗拉的手机(Rokr E1)。当年苹果还不会做手机,所以找摩托罗拉合作,然而因为摩托罗拉的强势地位,苹果几乎没有话语权,成品在乔布斯眼中“一点也不酷”。

虽然合作不愉快,但乔布斯很快便偷偷掌握了制作手机的技术,一脚把摩托罗拉给踢开,这才有了日后颠覆市场的iPhone。

靠窃取创意起家的脸书

脸书是全球第四大互联网公司,但它却是靠剽窃创意发家的。

2002年,在哈佛读书的温克沃斯两兄弟,想到了搞一个“ConnectU”校园社交网站的创意,可是他们还要参加哈佛划艇队的比赛和经济学的考试,这两个都不能耽误,因此把编程部分外包给了专业的程序猿——扎克伯格。“聪明”的小扎同学很快发现了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点子,本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原则,偷偷摸摸搞了个脸书,并抢在ConnectU发布之前推出。

眼看着脸书越做越大,温克沃斯兄弟自然咽不下这口气,一举将扎克伯格告上了法庭,最终以扎克伯格赔偿两人6500万美元和部分脸书股票收场。

亚马逊的谎言

亚马逊以拥有广大消费人群为优势,吸引无数卖家到他的平台上卖东西,亚马逊宣称平台能利用大数据,帮他们快速对接消费者,提供新客源,殊不知亚马逊早已与消费者共谋,利用算法抢走品牌利润,再让消费者“分赃”优惠。

亚马逊也将利润拿来扶持自有品牌,在购物旺季时,亚马逊会透过限时限量的促销优惠,并将首页用来突显自有品牌,自肥自家产品。至于从前被蒙在鼓里而进入平台的卖家,不仅没有享受到优惠,还被迫和亚马逊竞争。

“戏法人人会变,巧妙各有不同”,科技进步永远要借鉴前人的成果。

不管是窃取技术、点子,还是借用个人资料,背后都是小虾米对上大鲸鱼的无奈,但是,如果没有大鲸鱼雄厚的财力、能够洞察先机的敏锐眼光,这些宝贵的资源还能发挥最大的价值吗?

(本文作者李光斗,著名品牌战略专家,上游新闻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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