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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耆那教分裂的警惕 ──灭诤七法的教说

发布时间:2023-10-20 08:48:33作者:大悲原文

第一百零六耆那教分裂的警惕 ──灭诤七法的教说

有一次,佛陀住在跋耆族人的舍弥村中。

那时,耆那教教主尼干子,刚在波和城过世不久,当地的耆那教教团便分裂为二派,彼此之间对教义有不同的看法,因而意见不和,相互斗争。耆那教的在家弟子们,对这种情形都感到厌恶与反感。

耆那教分裂斗争时,一位名叫「周那」的沙弥,正好也在波和城结夏安居,对这个情形十分清楚。安居期结束后,沙弥周那来到舍弥村见尊者阿难,告知了这个情况。尊者阿难深有感触,带着沙弥周那去禀告佛陀,并对佛陀说:

「世尊!我听到耆那教分裂斗争的消息,大感震惊,使我联想到比丘众在世尊入灭后,如果也起了类似的斗争,一定会让许多人苦恼,对大家都不利。」

「阿难!你看大家可能会为了什么事而分裂斗争呢?」

「世尊!大家会因为对戒、定、慧修学的不同,而起分裂斗争。」

「阿难!对戒、定、慧修学不同,而起分裂斗争的可能很小,多的是因修行经验上方法的不同,而起争执,造成分裂。

阿难!我教了大家许多自知、自觉、自证的修行方法,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会有比丘对这些有不同的主张吗?」

「不会的,世尊!但我担心世尊入灭之后,那些只尊崇世尊的人,会对僧团的生活与戒律有不同的意见,而起争执。」

「阿难!这类争执有六种起因,称为『六诤根』,即:因为生气怨恨、轻蔑傲慢、妒忌贪婪、虚伪欺诈、恶欲邪见、固执己见,而对师长、正法、僧伽都不谦恭,也不好好修行,因而在僧团中引起争端,让许多人苦恼,对大家都不利。如果发现自己或别人有这六种情形,应当赶快舍离。如果没有这些情形,将来就不会起争端了。

阿难!当有争端发生时,有七个解决方法,称为『七灭诤』,即:

一、面前止诤:集合涉入争执的双方,面对面协调,找出适当的方法解决。如果无法在自己的住处协调解决,则应当到更多人的住处集会,寻求更多人的加入,以多数人的主流意见解决。

二、忆止诤:当有重大违反戒律事件被举发,但被举发者又说不记得曾有那样的犯行时,则应藉由其它与会者的回忆,以解决争议。

三、不痴止诤:当事者因丧失心智下的行为,事后又不复记忆时,在当事者当众表白后,应以不追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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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发露止诤:当有违反戒律事件举发时,应经由当事人的亲自表白承认,再依戒律惩处,以解决争端。

五、君止诤:当所举发的违反戒律事件已经很明确了,但当事者还是故意狡辩,不愿意坦诚时,应多方交叉讯问与举证,使当事者无所推卸,以解决争端。

六、辗转止诤:即争端的当事者,诉诸僧团大众议决,以多数决表决公断。

七、如弃粪扫止诤:若僧众中因争端而形成二个对立集团,经团体协商后,以接受对方忏悔的方式和解。在一方表示忏悔后,所有争端应一笔勾消,就像把垃圾抛弃一样。

阿难!还有六个生起敬爱的诚挚原则,有益于僧团的向心力,使僧团保持无诤、和合、团结。哪六个原则呢?那就是对僧团内的同修们,不论是在公开的场合,还是在私底下,都要『身慈』、『口慈』、『意慈』、『饮食均分』、『戒律共守』、『见解相应』。阿难!如果大家都能遵守这六个原则,还会因不能忍受他人言语或生活上的琐事,而起争端吗?」

「不会了,世尊!」

「阿难!所以大家应断除『六诤根』,而以『七灭诤』的方法解决争端,以『六敬爱』的原则和睦相处,阿难!这样,即使我入灭了,你们也可以和乐相处,不起争端,快乐游行,一如我还在的时候一样。」

按语:

一、本则故事取材自《中部第一○四舍弥村经》、《中阿含第一九六周那经》。

二、「六诤根」、「七灭诤」、「六敬爱」等,佛陀虽是对出家僧众开示的,其实也适用于任何团体的和乐与健全发展。断「六诤根」与行「六和敬」(即「六敬爱」)这是治本的,而「七灭诤」虽是治标的,但却是解决眼前争端必要采取的方法,值得非圣贤的凡夫重视。

三、「七灭诤」也见于律典中,条目名称与解说内容,或与故事中所说略有差异,以下为一般常见的条目名称:(一)「现前毗尼」或「面前止诤律」(二)「忆念毗尼」(三)「不痴毗尼」(四)「自言毗尼」或「自发露止诤律」(五)「觅罪相毗尼」或「本言治毗尼」(六)「多人觅罪相毗尼」或「多觅毗尼」(七)「如草覆地毗尼」或「草伏地」(参考《中华佛教百科全书》第七二页)、《佛光大辞典》第一一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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