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三【七】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你常常在思维之中,与善、恶、无记结缘,然后生成种种意念法尘。这些法尘是从心想里生出,还是可以离开心想另有处所的?阿难,如果它是从心想中生出,那么,意念不是尘物,不是心想可以结缘的,怎么能够独立出来,而有地方安住呢?如果它可以离开心想另有处所,那么,意识法尘的自性是可以自知的还是不可以自知的?如果意识是可以自知的,这就是心。但是这个心是离开你另外安住的呢?或是一种缘物,如同另外一个心一样?这时既有一个你,又有一个你的心。如此而言,为什么要说你的心能够离开你而另有处所呢?如果意识不可以自知,那么,意识这个尘相,既不像色、声、香、味、分合、冷暖等物相,也不像虚空的相状,它到底在哪里呢?不论是在色尘,还是在虚空,都没有任何显示,这人间处处,哪里还有一个空无之外的处所让它安住?这个心没有了能够结缘的事物,那个可以安住的处所就无法安立了。所以应当知道,意识法尘和心都无处安立,这就是说,意和法两处只是虚妄,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也不俱备自在自为本性。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另外,阿难,为什么说十八界本来是如来自性妙明真如?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正如你所明了的,眼根和色境结为因缘,产生眼识。眼识是从眼根生出的,是以眼见为界别呢,还是从色境里生出的,以色境为界别?阿难,如果眼识从眼根里生出,那么,既然没有色空等景象,就没有可以分别了知的事物,纵然你有眼的识力,又有什么用处?你所见的又不具备青、黄、红、白等等颜色,没有什么可以标示的,又从哪里产出界别区分呢?如果眼识从色境里生出,那么,当空无色境时,眼识就应当消逝不在。那又怎么能够识知虚空性呢?当色境有变化,你识知到色境的变化迁移,你的眼识并不迁变,那么界别从何而立呢?如果眼识随著色相的变迁而变化,那么界别也在迁变之中,自然也就没有了界别区分。眼识不变就是恒常。眼识既然从色境里生出,就不可能识知到虚空。如果眼识从眼根里生,又从色尘里生,那当它和根、尘相合时,就会发生分离,一半与根合,一半与色尘合,当它和根、尘相离时,一半与根合,一半与尘合,于是,造成眼识的杂乱,怎么能够识别区分而成为界别呢?所以,眼根和色境结缘,生出眼识的界别区分,这三处只是虚妄,这就是说,眼根、色境,以及眼识界,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也不是自在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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