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自由的二三事
明真法师
近日回湘,间与新知旧友聚晤,在谈话中涉及宗教信仰自由的二三事,极感人,因录出以飨同道。
双峰县马段华林寺循规,人极诚厚,与群众关系很好。解放后,年老多病,政府时加照顾。1956年冬,当地农业社把他列入五保户。党支书交代群众尽可能的照顾他,他要什么,就给他什么。1956年11月他临死的时候,要求给建造一个塔,党支书答应了。他死后,动员十多个人花了几千块砖,替他砌了一个塔。因为他和群众的关系好,除僧众外,还有好多群众替他送殡的。
来阳县城关镇同德善堂常仪,热爱劳动,热爱社会主义,只要对人民有利益的事,他都肯干,舍得干。在1958年京广铁路改建铺为双轨的时候,穿过湖南这一段的铁路,也要改建铺为双轨,他和湖南劳动人民一样,欢喜欲狂,要求参加修路。当地居民就举他做修路连的连长。在修路的时候,大家还是照顾他的“素食”习惯,对他很好。他每晚履行宗教生活时,大家也很尊重,相戒绝不打扰他。在打“牙祭”的时候,群众还说:“我们连长不吃肉,我们都跟着他吃素吧。”
衡南县岐山仁瑞寺,是明代创建的一个道场。清末中兴恒志禅师,是一位禅宗大德,也是一位劳动苦行僧,率领寺众垦荒植林,做出很大的成绩。现在环寺三四里,都是绿压压的竹树。楠竹粗大的截断可能做小水桶。解放后,由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执行,对寺内佛像、藏经、法器、文物等都保护得很好。寺僧三十余人,利用士地的优越条件,种植生姜、百合、白薯等经济作物,收入比附近的一般农民还要高,因此他们生活也很好。现在寺内装有电话,有事可以直接同公社、县委联系。县委特别重视环寺的竹树,曾召集附近生产队、工厂、学校大会,对环寺竹树,任何人都不得自由砍伐。
(一九五九年六月十日于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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