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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相应行法

发布时间:2023-08-16 10:41:20作者:大悲原文

  第四位心不相应行法。心即八识心王,行是迁流义、造作义,通指一切有为法,在五蕴中即是行蕴。行蕴有二:(一)相应行,即遍行等五十一个心所法,与心王相应随转,故名相应行。(二)不相应行,即“得”等二十四法与心法不相应,简别相应行的心所法,故名不相应行。其全义名称,应该是非色非心不相应行,这样就可以简别非四聚法:非色简别色,非心简别心王,不相应简别心所,行简别无为。总起来说,即“得”等二十四法,是于色、心、心所三种的分位上假立,不与心王相应,是行蕴所摄的假法,故名心不相应行。又不相应,即不相似义,“得”等不相似于色有质碍,不相似于心有缘虑,故名不相应;生灭无常,故名为行;是行蕴所摄的不相应法,故名不相应行。这不相应行,总有二十四种:一得、二命根、三众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无想异熟、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老、十三住、十四无常、十五流转、十六定异、十七相应、十八势速、十九次第、二十时、二十一力、二十二数、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1)得:得就是获得,能得的是人,所得的是法,在这能所得上,假立得义。故《成唯识论》说,依诸有情身上可成诸法分位,假立三种成就[1]种子成就,[2]自在成就,[3]现行成就。

  [1]种子成就:就是在有情身中,某一些法虽然不现行,但有它的潜在势力的功能种子,是为种子成就。如凡夫身中,成就三无漏根的种子。(i未知当知根,从资粮位至三心相见道第二心;已知根,从相见道第三心,至金刚无间道;具知根,在佛果位。)未离欲界染的有情身中,成就上界诸法种子。《瑜伽师地论》五十二卷说:“若所有染污法、诸无记法、生得善法,不由功用而现行者,彼诸种子,若未为奢靡他之所损伏(语染污法),若未为圣道之所永害(无记法),若不为邪见损伏诸善,如断善根者(生得善),如是名为种子成就。”

  [2]自在成就:就是于现行法上依禅定神通等的势力成就自在转变的力量,即依定通力故转变土木为金宝等,是名自在成就。如《瑜伽师地论》五十二卷说:“若加行所生善法,及一分无记法(工巧处变化心等),生缘所摄受增盛因种子,(《成唯识论述记演秘》云:种是生果之因缘,名为生缘。由种有生果之功能,果方得有,种名摄受。即所生果名为增盛。或种有生果势用,名为增盛。)名自在成就。”自在即能得的人,成就是所成就的法,由加行力得到自在,自在者之所成就,故名自在成就。

  [3]现行成就:就是正成就一切现行法,即所依身在欲界,则成就欲界法。又所依身纵然在欲界,若已离欲界染时,以欲界身成就上界现行法,乃至依欲界身,无漏法现起,皆是现行成就。如《瑜伽师地论》五十二卷说:“若现在诸法自相现前转,名现行成就。”《对法论》第五说:“诸蕴界处法,随所现前,若善、若不善、若无记,彼由现行成就故成就。”

  应该知道,种子若断损了,现行亦不成就,故现行成就必然具足种子成就,而现行则现起时名成就,不起位名不成就。三种成就中,前二唯是种子,后一唯是现行。为什么种分为二,现行唯一呢?因为种相隐微难知,分说为二;现行相显易了,故合为一。三种成就,皆通有漏;若无漏法,唯后二种。

  (2)命根:就是有情的寿命,依先业所行异熟住时决定的功能上,假立命根。在第八识自体分亲生名言种子上,由先业所行有二功能:一生果功能,二住识功能。依生果功能生起现行,由住识功能任持所生现行令住,及持一期色身;依此令色心等住时决定的功能,说名命根。不取生现义说,唯于名言种子中取住识一边义说。以此种子,若无这住持色心的功能,身便烂坏,现行的识亦不得有了。故《成唯识论》卷一说:“然依亲生此识种子,由业所行功能差别,住时决定,假立命根。”

  (3)众同分: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别,假立同分。众是种类义,同是一义,分是相似义,即人人相似,天天相似,法法相似。此等各异,所以名众:五趣有情,各同类相望,五蕴和合身形彼此相似分位,名众同分。故众同分是依色心二法上假立,离色心法外,无别同分法。诸论中唯于有情内处安立同分,乃据胜为论,实亦通于外法,故《瑜伽论》五十二卷中约界、趣、生、种类、分位、体性、容色、形貌、音声等建立同分。

  (4)异生性:异生是凡夫的异名,异生性即凡夫性。这是依于三界见所断种未永害位说,即在不善、无记的分别二障惑种上,假立异生性体,故性唯染污。无漏圣法现起的时候,分别二障的种子永断,即成圣者,异生性于此位后即永远不复存在了。凡夫为什么名为异生呢?因为三界异类有情,妄执种种异见而受诸生死,故名异生;圣者们同证圣无漏智而得生,故名同生。故《十地论》说凡圣二众:一名异生,一名同生。异有两义:[1]别异名异,圣人唯生人天趣,凡夫通于五趣受生故;[2]变异名异,圣者同证圣无漏智,见无转变,异生见不决定,可能转变为邪见等故。生通五趣,故生是总,性是五趣各别之性,故性是别;异生之性,故名异生性(别体依主释)。

  (5)无想定:即外道所人的无心定,《成唯识论》卷七说:“谓有异生,伏遍净贪,末伏上染,由出离想作意为先,令不恒行心心所灭,想灭为首,立无想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有类外道,以想为生死的根源,灭想尽净,就可以得到涅槃。入这定的有情必须是已离掉第三静虑遍净天的贪欲,入第四定修背想作意,观想如病、如痈、如箭,对于所生起的种种想中厌背欣求无想寂静,于无想中持心而住,这样地渐次离掉一切所缘乃至微心,极至微微心,心便寂灭,即入无心。这无心位,不单是灭除想,是把非恒常现行而有间断的前六识心法及相应的心所法皆消灭尽净,所以名为无心;但因为最初修这定的加行作意,是以厌离想为首,因此得名无想定。定是第六意识相应心所,既然已无心了,为什么又叫定呢?这应该知道,有心定令身心平等安和名之为定,这无心定由定前的加行力量亦令身心平等安和,所以亦得名定。论其体,即从彼厌心种子上具有的遮防功能立名无想定。这定属于第四静虑广果天,体是有漏,唯外道所修,圣者们是不修这定的。

  (6)灭尽定:这是由无漏圣智引起的无心定。《成唯识论》卷七说:“谓有无学,或有学圣,已伏或离无所有负,上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为先,令不恒行染污心心所灭,立灭尽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由偏厌受想,亦名灭彼定。”这灭尽定,是第三果以上的圣人所入的无心定。最初修习生起这定,唯在人中,因为最初生起这定,必须依靠佛陀或佛弟子,演说修习灭定的教授方法,和人中特别具有的猛利慧解,即说力及慧解力,才能生起。若生在上二界的圣者,后起亦得现前(即已在人中修起灭定者)。修习灭定的圣者,必须是已经伏除或已经断除无色界第三无所有处的贪烦恼,依有顶游观无漏心(即不断烦恼的无漏心)为加行;若二乘人厌患六识有漏劳虑,或观无漏心粗动;若菩萨亦欲发生无心寂静似于涅槃的功德,由止息想作意为先,欣求无心三昧,乃至微微心,遂入无心。令不恒行的前六转识心心所和恒行无间的第七末那的染污心心所都完全灭尽,所以名为灭尽定。若是二乘生空灭尽定,则六识及我执相应末那皆灭,唯除人空染法。若是菩萨法空灭尽定,则六识并有漏末那皆灭,亦除法空染法。虽是无心亦得名定,义如前说。论其体即从厌心种子遮防功能上立名为定。修这灭定,是以有顶天非想非非想处为所依地,所以论说上贪不定,即上有顶天的烦恼伏离已否,皆能修起灭定。灭定虽然属于有顶,因为是无漏心引起,故体是无漏。若修此定已得自在,依着其余的下七地(四禅三无色)心亦得现前。

  (7)无想异熟:即无想天,在色界第四禅的第三广果天中别有高楼处,是修习无想定者所得的果报。外道因为欣求无想果报而修习无想定,命终的时候,依所修习的定力生到无想天中。以在人间修习无想定时,微微心所熏习的厌心俱行思心所种子为不动业,先感广果天总报第八识果,在这初生本有的初位,彼处异熟生无记转识暂时现起,然依于宿时所修习的无心定力,令彼异熟第六识灭无,引起异熟无记无心分位,五百劫间,不恒行的心心所皆不现起,即以此无心分位立名无想别报果。这就是于第六识报心种子具有的遮防用上假立无想别报。无想报尽,转识生起,然后命终,彼必现起下界润生的爱故。所以无想天的有情,在初生和命终的时候皆有转识心心所生起。

  (8)名身,(9)句身,(10)文身。名句文皆是声上的音韵屈曲。名诠诸法的自性,如说眼耳鼻舌等;句诠诸法的差别,如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等义;文体是字,为名句的所依,不能诠表自性事及差别义。名句文三种,都是依语声分位差别假立,唯直径声体才是实有。身是聚集义,即合集多字多名多句,总说为身。如以字为首,即多刹那的语声聚集成为一个字,集多字为所依而成为名,集多名才成为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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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生,(12)老,(13)住,(14)无常。即于众同分诸行本无今有假立为生,于众同分诸行相续变异假立为老,于众同分诸行相续未变坏假立为住,于众同分诸行相续变坏假立无常。这生等四种,是有为法的四相,皆是于色心法上假立,离色心以外无别体性。这四相有约一期(即一个有情从生到死)与刹那(一念)的差别,这里是依一期说的。外法诸色等亦有生等四相,这里为什么单举众同分来说呢?这是因为外法诸色等有为相,由成坏等显示,内法诸行有为相,由生老等显示,故特约有情色心相续上建立生等有为之相。(对法义)

  (15)流转:一切有为法能生余法,故名为因:从余所生,故名为果。即于因果相续不间断上,假立流转。为什么唯独于相续不间断上安立,而不于一刹那上安立呢?因为在一刹那上无流转可说故。

  (16)定异:异就是差别,即于因果的种种差别相上假立。如可爱果,妙行为因;不可爱果,恶行为因;在这些种种因果,展转差别相上,假立定异。

  (17)相应:即于因果法相称的意义上,假立相应。相称即相顺,如修布施行因,招感大富财果等。

  (18)势速:即于因果法上迅急流转,假立势速。

  (19)次第:即于因果法一一流转上,假立次第。

  (20)时:即于因果相续流转,假立为时。由有因果相续故,若此因果已生已灭,立过去时;若末生,立未来时:若已生未灭,立现在时。

  (21)方:即于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因果差别,假立为方。当知此中唯说色法所摄因果(大种所造);无色之法,遍布处所,无有方义。

  (22)数:即依色心诸行众多品类的一一差别上,假立为数。

  (23)和合:即于因果众缘集会,假立和合。且如识法,因果相续,必借众缘和会:须根不坏,境界现前,能生识的作意正起。余一切法,如理应知。

  (24)不和合:翻对和合,假立不和合,其义可知。从流转至不和合这十法中,流转、势速、次第、时四法,唯依前后因果以辨;其余定异、相应、方、数、和合、不和合六法,通三世建立。虽以妙行恶行各招自果为其定异,然俱生法亦能为因,生受想等,岂非定异?故通三世。

  (1)假实分别:“得”等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于诸事中为起言说故,依色心心所分位差别建立,当知唯是假有。依心心所建立五种:即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异熟、命根及异生性。依色法上建立四种:即名身、句身、文身及方。其余的十五种,都是通依色、心、心所三法分位上假立。如以“得”来说,得智慧等是心心所分位上假立,得容貌等是色分位上假立。其余的可以准此例知。

  (2)漏无漏辨:二十四种中,一法唯是无漏,即灭尽定。唯圣人的无漏慧为加行所引入故。无想定、无想异熟、异生性三种,唯是有漏。其余二十种,通有漏无漏,如理应思。

  (3)三性分别:二十四中,三种唯一性:即无想定、灭尽定,唯是善性;无想异熟,唯是无记性。六种通二性:即名身、句身、文身、命根、异生性及方,无记及善性。即有漏名等唯无记,无漏名等是善性。异生性通不善有覆故,见道断法通二性故。方在因中,色法唯无记,果位是善性。命根在因位唯无记,果位是善性。(圆镜智中可立命故。)其余的十五种,通善恶无记三性,文理无违。

  (4)见断等分别:二十四中,一法唯不断,即灭尽定。一法唯见道断,即异生性。二法唯见修断,即无想定、无想异熟。其余的二十种通见修道断及不断。

  (5)三界九地:灭尽定非界,是非想地,无想定与无想异熟,唯色界第四定。名句文三种,即语声的差别,故唯欲色二界初定欲地有。方唯二界下五地有。余十三种通三界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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