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正语
所有的宗教和哲学都主张,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他所生活的社会美好,应提倡某些道德观念。这些道德观念的标准则不一样,某些人的道德观念,可能不适合其他的人。正确和错误的行为准则,有时要依靠世界人民的不同背景──他们的地理、经济和社会情况等不同而有所不同。所以,道德的原则标准是不一样的。
看起来,是否由于时代的变化,人们好像在想宗教导师们所制定的某些道德原则已经过时。他们热衷于自己的快乐生活。假若他们认为道德行为准则是障碍,那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将这些准则搁置一边,然后接受新的行为方式,不久成为习惯,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无人介意说这些行为不好。不过有许多道德原则,不分肤色、种族或宗教,都是期望要遵守的。
佛教的道德范畴是广泛的,有各种各样,但是佛教的道德或戒的作用则只有一个,而不是很多,这就是人的语言和行为的控制。换句话说,就是语言和行为的纯洁。佛教教义中规定一切道德要达到这样的目的──戒行,但是戒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因为戒对定有帮助。另一方面,定又是从真实智慧获得的一种手段。它们轮流起作用,产生佛陀教导的最后目的──心解脱。所以戒、定、慧是人的情感和理智的混合体。佛陀为此目的指导他的弟子。
佛陀对待生活的态度,不仅是有理性的,而且是一切美好的生活现实──道德圆满和精神解脱。这包含佛陀要我们培养善良的情操,放弃坏的情感。因为仅有善良情操不能引导我们获得最后解脱,但是这方面应当发展。善良的情操应当经常与正见相结合。这样,就清楚地知道了戒、定、慧是一根绳的三股,通过这根绳的帮助,谨慎的人就能达到最高的目的,并宣布其成就说:“所作已办。”就是这样,佛法指导信徒通过清净的生活和正见,断除诸恶,得到解脱。
在这一章中,我们将讨论正语,下两章分别讨论正业和正命。由于这三种属于戒的一类,在八正道的范围内,说的是全部佛教的道德准则,像佛典中所解释的那样,用简单的几句话来解释戒,这并不是不可以的。
佛教的最高目标──究竟解脱,不是骤然可以证得的,它是一种逐渐的过程,一般要循序渐进地修持。正如经中经常指出的,得到精神上的清净,是通过戒行的修持而来的。没有戒行的修持,精神上的清净和证入解脱是不可能的。佛陀告诫弟子们,在进入定和慧的道路之前,首先在道德行为上要遵守戒律。所以,从头开始是必要的。佛陀教导修道的起点是戒,是道德的行为。要在戒的坚定基础上站稳,就必须努力制伏瞬息变幻的心念。
佛陀向弟子们指出了克服语言和身体犯罪的方法。弟子驯服舌头、控制身体的行为,使自己赚取生活方式的纯净,严持戒律,就能在道德基础上很好地建立起来。所以,他修学一些重要的戒条并认真地遵守,即使是最微小的违犯也要戒掉。[i]他要这样控制自己的语言和行为,努力守护自己的根门。[ii]因为假若他对根门缺乏控制,不健康的念头就会蒙蔽他的心灵。守护住根门,见色、闻声等等,他就既不被这些外境所迷惑,也不会引起反感,而是心境保持平衡,舍弃一切欢喜和厌恶,热情地修习官能的控制。
他吃东西有节制[iii]并忆念:不是为自我放纵,不是美化身体,而是为了梵行保持不受损害。他专心警寤策励,[iv]清除自己心里的诸烦恼。[v]这种行为或生活模式,只适用于比丘而不适用于俗人。
假若弟子们热衷于修道,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前进,开始更加艰难的修定任务,通过采取适合于他性情[vi]的主题,不停地继续前进,圆证菩提。他逐渐一点一点地、一刹那一刹那地[vii]通过克服妨碍修定的重重障碍,净化自己的心灵。他就是这样努力,注意控制变幻无常的心的。折伏诸根,他的语言、行为和心念都在控制之下,他就得到了自制。他现在这样修学戒和定,力图通过如实知见,如实看待事物,获得真正的智慧。如我们在前面讨论过的,它包括看待一切因缘所生法的无常、苦和无我的性质。这对一位修定的佛弟子来说,“世界”不是外在的或经验主义,而是人的身体和与身俱来的识,此即五取蕴世界。对这个五蕴世界,他努力了解是无常的、苦的和无我的。佛陀对这个身心世界,曾在对大王一次话中提到,他说:
大王,经常记住,看世界是空──舍弃有‘我’之看法。[viii]如是即可征服魔罗(死)。
一个佛弟子是这样修慧时,他就能正确理解“无常之物不值得欢喜,不值得重视,不值得执著。”[ix]他不认为五蕴、五根和与之相应的境是“我”和“我所”。佛陀曾告诫说:
诸比丘,非汝等之物,弃舍;弃舍,于汝等有利。诸比丘,何为非汝等之物:啊,诸比丘,色身非汝等之物,弃舍;弃舍,于汝等有利;受非汝等之物……想非汝等之物……行非汝等之物……识非汝等之物,弃舍;弃舍,于汝等有利。[x]
他这样如实理解事物,体会五取蕴的真实性质,“无依止而住,在世间不执取任何事物。”[xi]──蕴与官能世界,在生活中感受最高的快乐──涅槃。简单一句话,这是雅利安(圣)弟子通过逐渐修习而达到最终目的的方法。
读者会注意到,通过逐渐修持,实为最后解脱的这种自我净化、自我控制,没有任何外力强迫。对于已办或未办之事,既无奖赏,也无惩罚,不用圣水洗浴,既不向什么神上供,也不礼拜神、礼拜太阳或火。为什么呢?因为清净和染污完全依靠自己,外界的有情或无情,不能也不批准我们的清净和解脱。《法句》说:
非裸行结发,非涂泥绝食,
卧地自身尘,非以蹲踞住,
不断疑惑者,能令得清净。[xii]
关于佛教的道德准则──戒,现在让我们来详细地讨论一下。在巴利文的另一原典《长部》第一经中,我们发现有一个关于“戒”的很长和很复杂的故事,在这里我们暂不作讨论。
在正当行为的项目中,最基本的是守五戒。这是佛教道德的ABC,是在家信徒要遵守的基本戒条。这些戒条是:
1.不杀生。[xiii]
2.不偷盗。
3.不邪淫。
4.不妄语。
5.不饮酒。
埃德温.阿诺德爵士在《亚洲之光》中,是用下面的话来形容五戒的:
不杀唯恐汝自杀,原因全为怜悯他,
走在人生向上路,此行可谓最低下。
自由给与方可取,但非贪得强与欺,
为人不爱非义财,只取属于彼自己。
不作伪证不诋毁,更不妄言说是非,
内心清净说实话,此方堪称真谛辉。
避开药物麻醉剂,用彼能使智乱昏,
澄清心境洗身体,无须神酒苏摩羹。[xiv]
不触邻居人妻妾,不作肉欲犯罪行,
此种行为是非法,亦非人情适当行。
这些戒是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和实践的,不光是念一念,说一说就能完事的,或者是只适用于别人而与自己无关。
“心中知道戒条之人,但不实践,有如人点燃灯,却又闭上眼。”[xv]
佛教不要求在家信徒像期望僧团成员一样遵守所有的戒律。但是不管是出家人还是在家人,道德观念对向上之路是重要的。皈依三宝、成为佛教徒的人,期望他至少要守这五条基本戒。五戒是道德的起点。五戒不限定在某个特殊日期或地方才遵守,而是终生经常在一切地方都要遵守的。除那些至少证了初果以上的人以外,其他一切人都有可能犯戒。不过一旦有违犯发生,后悔对一个的软弱和缺点是毫无用处的。因为后悔没有好处,不能帮助自己或帮助别人,它只能扰乱人的心灵。另外,根据佛教说,戒是可以遵守的,犯错误不是“罪行”,“罪行”那个字眼,对佛陀的教义来说,是无关的。没有“破坏佛的法律”这样的事,因为佛不是立法者,不是对有情惩恶奖善的裁决者。所以没有“罪行”悔恨、悲伤或遗憾的事。事情的作者要为他自己的行为负责,他遭受苦果或享受乐果,是为善还是作恶,那是他自己要关心的事。还应当说,一切善或恶的行动,不必要成熟,一个人的善业强可能压服恶业,反过来也是一样。
上述已清楚地表明,没有法律或规定,没有人强迫你,是你自愿答应守戒,自己为你的行为负责。假若违犯了你已经遵守的戒,那你就很有必要下决心不再犯,纠正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不再违反。一个细心的思想家应当体会到遵守这些戒条的唯一目的是控制自己的感情冲动,控制邪恶的倾向和错误的行为。这是为清净和快乐铺平道路,促进诚实,给社会以安宁。经过仔细分析,我们知道遵守这些戒条,是减少社会一切邪恶根源贪、嗔、痴唯一的方法。例如第一条戒,没有嗔恨和残忍的思想,就不会有伤害;第三条戒的情况尤其是贪;第二条戒和第四条戒,可能是由于贪和嗔;第五条戒是贪。痴则隐藏在所有这五戒的背后。
要注意的重要之点是从饮酒而引起的痴。它障碍清醒的思路,减弱推理的能力,令人粗疏大意,令人头脑发昏和成为其他邪恶的主谋。醉汉对自己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可能犯下任何的罪行。所以,违犯这一条戒,可能导致一个人违犯其他所有的戒。佛陀说:
诸恶致狂乱,尤其滥用意,此诸恶基础,行者应舍弃。[xvi]
可能有人争辩说:有节制的饮酒无害。但是有一种说法:
先是人饮酒,接着酒饮酒,然后酒饮人。
所以,比较好的是心中经常记住佛陀的警告:
留意,自我控制和沉着。
让我们避开麻醉药物和酒类。这些东西使人看不清生活的真谛与解脱的道路。
记住!第三戒和第五戒有密切的关系,它们彼此支持,二者都产生“享受”。在巴利文藏经中,有时将第五戒省略,作为八正道中所说的道德准则,归纳到第三条戒中。接着又有沙弥十戒。[xvii]这十戒的构成,是对上述的五戒之外,再增加五戒。[xviii]这五戒是:
6.不非时食。
7.不歌舞观听。
8.不著花蔓、好香涂身。
9.不坐高广大床
10.不捉金银。
还有在家信徒在特殊日期遵守的八戒。这里所说的特殊日期,是指月圆日和新月日。八戒的构成是将第七戒和第八戒合并为一戒,略去第十戒。
遵守戒律的人,用佛陀的话说,是善士;假若鼓励别人守戒,那他就更是善士了。[xix]
在八正道中,正语之下,说到有四戒:戒妄语、戒诽谤、戒粗恶语、戒无益语。
这些佛教的行为准则乍看起来好像是消极的,但不应以为戒条只是消极的禁止。在田里准备下种以前,有必要先除草。同样,人也很有必要首先净化自己的言行,然后再去为善。我们应当承认,自己的心经常会起一些不健康的念头,燃烧着贪、嗔、痴三种毒火,处在一种不健康的状态中。从这种状态中所表现出来的语言和行为,当然不可能是健康的。因此,需要首先制止邪恶,制止不严谨的行为。劝人为善,首先要纯洁语言和行为。喜欢为别人做好事的人,不做某种不适当的事是困难的。这就需要极大的精神力量、最大的毅力和决心。另一方面,因为一个人的怜悯和同情,这不是消极守戒,而是不伤害别人;不说谎,是因为爱真理,等等。
细心的佛经读者,会发现佛陀也曾经说过戒律积极方面的意义。举例如下:
不杀,不夺取任何有情之生命;彼放下棍与剑,谨慎、怜悯,须对一切众生慈祥与同情。戒不与取,(只)取所与……彼居住清净,无偷窃之意向。不诽谤……彼与争论者和解,与友好者加强友谊。彼说话和蔼,令人欢喜愉快,有助于协调一致。不说粗恶语,彼说话文雅、悦耳。感情深厚……不说无用之语。彼说话适时,与事实相符。对于目的,同法与律一致,语言值得珍藏(于心),有理、适当、有鉴别,说在是处。[xx]
这样,我们就看到佛陀在正确语言中,又是如何强调积极方面意义的。不管怎样,努力的人,热心专注于清净之道,没有时间浪费在无益的空谈之中,而是敦促和激励自己,遵循有路标的道路前进。[xxi]
佛陀的教导,没有什么含糊不清的。一个人知道恶就是恶,善就是善,避免错误,走正确的道路,为何还踌躇呢?假如一个佛教徒已经懂得了佛陀的教导,他弃恶从善是很自然的事。佛陀的教导是: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正如这首重要偈文所说的,在行善之前,先止恶是很重要的。当一个人善恶两者都做了,如是在戒行中加强了自己。假若他愿意,那他就能够通过修定,调御自己的心,致力于更加艰难的修习。不过想这样来训练自己的心,没有戒行为背景,没有有规律的行为,而只是一种愿望和设想,那是不能实现的。
在佛教中,八正道是基本的清净之道。佛陀说:
行为、[xxii]知识、[xxiii]法[xxiv]与高贵之道德生活,有情依此净化,非由血统与财富。[xxv]
无论何恶,与恶有关,属于恶──一切均由心生(按字义讲,心领先于一切)。无论何善,与善有关,属于善──一切均由心生。[xxvi]
心或思想被摄护时,身业亦被摄护,语业亦被摄护。
心未被摄护时,身业亦未被摄护,语业亦未被摄护。[xxvii]
所有这些行为(业)的根源是贪、嗔、痴或无贪、无嗔、无痴。在第一个三(贪、嗔、痴)影响之下的行为,是无益的,是应该谴责的,其结果是痛苦,导致进一步的作业,而不是业的消灭。在第二个三(无贪、无嗔、无痴)影响之下的行为,是有益的,值得赞叹,这些行为带来快乐,进一步导致业的终止,而不是增长。[xxviii]
这样,由于有三个不同的心所为缘有三种为善和作恶的方法。它们产生的结果与所作的业相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心同水库相比较。水库需要注意保持水源的来源和清洁。假如水库被破坏,水源被污染,喝了水管中的水,人就会出现麻烦。假如他知道水不好,将水管的龙头关掉,即是水库被污染了,他也不会遭受麻烦。由于他不愿意永远关上水管,那他的任务就要清理水库,这样他就能够打开水管并喝水。人的心也像水库,有两个排泄口,即语言和身行。心的失落,是通过这两个出口。假若思想是纯洁的,它们的拥有者就享受善果;假若思想不纯洁,他必受恶果。假若他不让恶思想从这两条通道逃离,他的语业和身业就不会受到染污,因为那两条通道得到保证而被关闭了。不过心──这个水库,是没有受保护的,他必须作一番认真的努力来守住他。这样,心的内含才不会被污染。为此,他需要修定。虽然他的心是这样定下来了,集中并保护好了,但它仍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中。所以他需要智慧,需要洞察力保持它不受污染。一旦这样做到了,他的心就不受诸漏的污染和不净的影响了。
从这个譬喻,虽然有可能懂得戒行守卫语业和身业是道的起点,但它对人的修持与净化仍然是那么重要。
对佛教的道德准则,已作了这个简单的一般介绍。现在让我们来讨论正语。语言对人是很重要的。因为仅仅一句话,能够改变一个人对整个善恶的看法。语言的天赋,动物是被拒绝有的。人既有这个天赋,难道我们不是真正的幸运者吗?但是我们当中为自己和他人的福利注意使用这个天赋的人,该是多么的少啊!只要人们说话考虑更为周到和文雅一些,他们所写的文章更加正确和诚实一些,许多麻烦和误解是能够避免的。
语言是一种有极大价值的天赋,通过它能够表达思想和与别人分享概念。假若无骨而柔顺的舌头被允许不受拘束地转动,它就能够起破坏作用。家庭之间的许多争吵和打架的麻烦,国家之间的战争,难道它不负责任吗?如果人能驯服自己的舌头,难道世界不是更美好生活的地方吗?
语言不应由毒害心灵──贪、嗔、痴、骄、自私等等所支配。多言肯定是妨碍安宁、妨碍正确的心念的。胡乱转动的舌头,导致所有四种错误形式的语言。佛陀说:
诸比丘,在饶舌的语言中,有五种不利与危险:喋喋不休的说话人说妄语、诽谤语、粗恶语、无用语,死后生恶趣。[xxix]
1.在正确语言的范围内,首先是戒说妄语,要说实话。这样的人,正如《慈经》中说的是品德高尚的人;不但如此,而且是坦率正直的。他诚实、正直和可靠。他不离开真理赢得名声或使别人高兴。他好像严格,但“真理是一个,因为无第二。”[xxx]“佛陀从不今天说了的话,明天又说相反的话。”[xxxi]“因为彼所说如所做,彼所做如所说,彼被称为如来。”[xxxii]佛陀所以被称为“审谛真”。
关于这种说谎的恶行,佛陀在对七岁小沙弥罗侯罗[xxxiii]的第一次教导中就谎言不应取的问题(我们知道年幼儿童自觉或不自觉地经常说谎)是那样地强调。
有一次,佛陀去看小罗侯罗。罗侯罗准备了座位,并拿来了洗脚水,佛陀洗了脚坐下,小罗侯罗向佛陀致敬后,就坐在他的身旁。接着佛陀在一个容器中倒入一点水,说:
──罗侯罗,汝见容器中之少量水否?
──是,见到,世尊。
──即是如此,罗侯罗,可鄙者,乃有出家地位之人所说无耻谎言。
接着佛陀将水倒掉,对沙弥说:
──罗侯罗,汝注意此少量之水被倒掉否?
──是,注意到,世尊。
──即是如此,罗侯罗,确实应弃舍者,乃有出家地位之人所说之无耻谎言。
接着佛陀翻转水的容器,对沙弥说:
──罗侯罗,汝见此容器翻转否?
──是,已见,世尊。
──即是如此,罗侯罗,应翻转者,乃有出家地位之人所说之无耻谎言。
佛陀接着又将容器立起,对沙弥说:
──罗侯罗,汝见盛水容器已空否?
──是,已见,世尊。
──即是如此,罗侯罗,应空者,乃有出家地位之人所说之无耻谎言。……即是如此,罗侯罗(例举一个国王的象作比喻),任何无耻说谎之人,我说彼无恶不能作。所以,罗侯罗,确实如此,汝应训练自己:“即是玩笑话,吾亦不说谎。”[xxxiv]
2.诽谤或离间是舌头能犯的第二种恶行。巴利文的这个字,意为“破坏友谊”。诽谤他人是最坏的行为。因为诽谤者捏造假话,企图损害他人的名誉。诽谤者经常是同时犯两种罪行:他说的是假话,因为他所说非实;接着他又在背后骂人。
在梵文诗中,背后骂人被比作蚊虫。蚊虫虽小,但有毒,它来时唱歌,落在你的身上吸血。如果是雌蚊,可能还会传染疟疾给你。还有,诽谤者的话,可能像蜂蜜一样的甜,但他的心里如充满着毒液。
让我们防止破坏友谊的两舌吧,让我们说有利平安与和谐的语言以代替招致烦恼的话吧。[xxxv]让我们为生活在不和与敌对的人们带来和平与友好以代替散播不良的种子吧。佛陀说:
团结,不要争吵。
“唯有和谐值得赞叹。”[xxxvi]是阿输迦刻在石上的铭文。由于人们是互相依赖的,我们必须学会和平、友好和协调地生活在一起。
3.下一戒是不说粗恶语,要说愉快和有礼貌的话。我们说的话,能够产生得或失、赞叹或谴责、美誉或恶名、悲惨或幸福。一句温柔的话,能够溶化最坚硬的心;而一句粗恶语则能造成不可以用言语形容的苦恼。
在说别人的坏处之前,我们应一再考虑,因为这是要破坏他的品德或好名声的。但是称赞别人时,假如我们把他的形象略加一点色彩,则没有关系。因为这不会导致不愉快和不满。正如佛陀所说:
人嘴生出小柄斧。
当彼说出恶言语,
愚人用此自刎死。[xxxvii]
在佛陀的时代,有时举行一种叫做“愚人节”的仪式,只有头脑迟钝的人才参加。在一周之内,他们用尘土和母牛粪涂身。粗暴地对人们谩骂和叫喊。即使是朋友、亲戚、苦行者或比丘,他们也不放过。人们为摆脱他们,会扔给他们少量的铜钱。有一次,佛陀的弟子们恳求佛陀不要进入正在举行愚人节的一个城市,直到那个节日过去。佛说:
愚人与未受教育之呆子皆如此攻击,而智者则培修正念,证得不灭之涅槃。[xxxviii]
人的语言常常表明他的品德。一句粗鲁话,一种不愉快的姿势,一种狡诈的微笑,可能将一个好品德的人变成一个罪犯,将一个朋友变成一个敌人。《法句》说:
对人莫说粗恶语,汝所说者还说汝。
愤怒之言实堪痛,互击刀杖可伤汝。[xxxix]
菩萨的过去生中,有一个故事告诉我们他是如何使他母亲断除粗恶语的。把说他那位母亲粗鲁,爱说坏话。她的儿子知道她这个缺点,但不愿简单地明说来伤害她。菩萨当时是波罗奈的国王。有一天,他和母亲及侍从在前往一个公园的路上,一只蓝色的〖木坚〗鸟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是那么不和谐。他们都捂住自己的耳朵,并叫喊“粗恶的叫声,刺耳的叫声,我们不要再听到。”其后不久,菩萨与母亲和侍从正在园中散步,一种印度郭公鸟(杜鹃)叫的声音是那么好听,人们都欢喜,希望它再叫。
这是菩萨等待的好时机,他说:
亲爱的母亲,樫鸟的叫声是可怕的,我们都把自己的耳捂住,不愿听。人不欢喜粗鲁的语言。郭公鸟虽说是黑色,不美,但是它那好听的叫声,赢得了所有人的喜爱和注意。所以,一个人的语言,应当是友好的和有节制的,是平静和富于意义的……
儿子这样劝告之后,母亲的语言精炼了,姿态也优美了。[xl]
愉快礼貌的语言对人有吸引力。对社会是一种财富。可是优美常常被粗鲁损坏。“语言发自内心,心的语言,常常是朴素的、优美的和充满力量的。”[xli]
4.关于正语的第四戒,也是最后一戒,即戒除无意义的话或闲话。这些闲话在任何地方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人们最不欢喜污蔑他人的闲话了,报纸上连篇的闲话,这些无事的人无休止地放肆闲聊,牺牲别人的时间,自己取乐。正如J.L.霍拉德说的:
总之,闲话不是恶意的,就是低能的个人自白。它是低级、无意义的,常常说的是龌龊事情,把邻居当成终生的敌人。
佛陀对此的宝贵教导是:
诸比丘,汝等在一起时,有二事应作:或者谈法,或者保持安静。[xlii]
佛陀对闲话、诽谤和谣言是很有辨别力的。因为这些东西干扰宁静和修定。《法句》说:
虽诵一千言,若无义理者,
不如一义语,闻已得寂静。[xliii]
圣者,在巴利文中,有时被称为“牟尼”,其意为保持安静的人。是的,“安静是宝贵的。”所以,除非你保证能改进安静,否则,就不要说话。
多话乃是危险源,安静能免诸不幸;
多嘴鹦鹉笼不闭,不会说话鸟高飞。[xliv]
“不以多言故,彼即为智者。”[xlv]“不以多言故,彼为持法者。”[xlvi]惟恐有人误解“牟尼”的安静,佛陀又说:
愚昧无知者,不以默然故,而名为牟尼。[xlvii]
在本章结束时,让我们听一听《善说经》所说的:[xlviii]
善说:(1)高贵语言适当;(2)说“法”[xlix]不说“非法”;(3)说愉快之语言,不说不愉快之语言;(4)说真实语,不说谎言。唯说不自负、不伤他人之语,此实为善言。真实为永恒之语言,此乃古法。圣者在真实中建树幸福与法。佛陀之平安语言导向苦尽、涅槃,此实为善言。
注释:
[i] 《中部》第一O七《解脱律仪》(Patimokkhasathvara)。
[ii] Indriyaguttadvara(守护根门)。
[iii] Bhojane mattannuta(于食知量)。
[iv] Jagariyamanuyutto(警寤策励)。
[v] 见《增支部》第二卷第三八页。
[vi] 性情和修定的主题,见第十四章。
[vii] 《法句》第二三九偈。
[viii] Attanuditthimuhacca,意为去掉有我见(《经集》)。
[ix] 《中部》第一O六经。
[x] 《相应部》第三卷第三二页;第四卷第八一页。
[xi] 《念处经》(Satipatthana-sutta),见第十三章。
[xii] 《法句》第一四一偈。
[xiii] 包括他自己。
[xiv] 苏摩(Soma),草名,其汁是吠陀祭品的重要组成部份,是神的饮料。
[xv] W.Y.埃文斯-温茨(W.Y.Evans-Wentz)编《西藏瑜珈与密教》(1935,伦敦)第六五页上的引文。
[xvi] 《经集》第三九九偈。
[xvii] 沙弥(Samanera)是进入僧团的人,但还不是到年龄的比丘(Bhikkhu)。比丘遵守重要的戒有二二O(二二七)条,见《毗奈耶》的《经分别》(Vinayasut Havibhanga)或I.B.霍然(I.B.Tomer)译《律书》(Book of the Discipline)一、二、三卷,巴利圣典会版。沙弥也不过雨季安居(Vassa)三个月──七月至十月,比丘是要过的。沙弥的年龄到达二十岁时,受比丘戒。但有时只是年龄也不行。假若他缺乏知识,没有为过比丘生活对法和律作充分的研究,他就不是适当的候选人。
[xviii] 不过第三条改为“我遵守非梵行(Abrahmacariya)戒。”
[xix] 《增支部》第二卷第二一七页。
[xx] 《中部》第二七、三八、五一各经;《长部》第一经和他处。
[xxi] 《长老偈》第六三七偈。
[xxii] 行为或业,在这里的意思是意志作用或求道的愿望(Maggacetana)──《义疏》。
[xxiii] Vijja(明),即求道之智慧。──《义疏》。
[xxiv] 法(Dhamma)在这里表示(Samadhi)──《义疏》。这一偈文,简要地说明道的三部份:人类通过戒、定、慧,取得真实清净心。
[xxv] 《相应部》第一卷第三四页;《中部》第一三四经。
[xxvi] 《增支部》第一卷第一一页。
[xxvii] 《增支部》第一卷第二六一页第一O五经。
[xxviii] 《增支部》第一卷第二六三页第一O七、一O八经。
[xxix] 《增支部》第三卷第二五四页。
[xxx] 《经集》第八八四偈。
[xxxi] 《佛史》第一二页第一一O偈,参阅《增支部》第三卷第四O三页“当我已明确说彼,何能另说一个!”
[xxxii] 《长部》第三卷第一三五页第二九经。
[xxxiii] 他七岁参加僧团。
[xxxiv] 《中部》第六一经。
[xxxv] 《中部》第二七、二八经和他处。
[xxxvi] 敕令第一二号。
[xxxvii] 《相应部》第二卷第一四九页。
[xxxviii] 《法句义疏》第一卷第二五六页。
[xxxix] 《法句》第一三三偈。
[xl] 《本生经》(Jataka)第二六九故事。
[xli] C.N.博雅(C.N.Bovee)著《各时代的智慧》(Wisdom of the Ages)第二七四页。
[xlii] 《中部》第二六经。
[xliii] 《法句》第一OO偈。
[xliv] 见《西藏瑜珈与密教》第六一页。
[xlv] 《法句》第二五八偈。
[xlvi] 《法句》第二五九偈。
[xlvii] 《法句》第二六八偈。
[xlviii] Subhasita-sutta(善生经),见《经集》。
[xlix] 这里的“法”(Dhamma)包含有意义的话,没有闲话;“非法”与之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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