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第四届经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第1次会议在北京西黄寺召开。评审委员会主任珠康·土登克珠活佛主持会议。
会议宣布了《关于成立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第四届经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和《关于成立第四届经师资格审查委员会、考评委员会(论文审读委员会)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第四届经师资格评审办法》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第四届经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高级佛学院副院长刘鹏讲话指出,评聘和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佛学造诣精深、品德修养优良、综合素质过硬的经师队伍是高级佛学院提高学衔教育质量、培养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最基本的需求和根本的途径。经师资格评审委员需要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职责;需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遵循《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第四届经师评审办法》的具体规定,把好质量关,做到评审规范、公平、公正;需要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对经师资格评审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评审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高级佛学院将逐步完善经师评审聘任、学习培训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经师队伍的管理服务水平。在评聘方面,将加大政治思想、社会责任、奉献意识等指标在考核中的比重,确保经师队伍在培养高素质僧才中发挥好示范作用。
目前,高级佛学院已评聘有70位各教派经师,参加今年评聘的经师共有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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