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豫:比起音乐,更愿意谈佛教信仰
文艺生活
读书的时候比较喜欢看诗,特别是新诗,像郑愁予和余光中。现在只是每天读佛经。年轻时散文我全部看不下去,永远就看最打动要害的几个字,所以比较喜欢诗。
文章方面,三毛倒是个例外。我不喜欢看什么外面飘来几个叶子于是我今天怎么怎么了,那种我看不下去。三毛的散文不一样,是寓意在故事情景里面,而且又是异国风情。
她的文笔有一种对我的吸引力,我自己的文笔也比较像她那种。我年轻时的音乐偶像是琼贝茨(Joan Baez),金韵奖那时人人都说我的声音像她,我可以唱得跟她一模一样,就连很小的抖音也一样,我当时特别得意,我也算是唱她的歌出道的歌手。还有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民谣吉他组合Peter,Paul&Mary,都是在离现在非常久远的时光里听得最多的。不过自从开始礼佛,耳朵里基本只剩下佛经。
比起过去和现在的音乐,齐豫更愿意谈她信仰的佛教,谈修身养性。她说她现在的目标就是“人生的最后时刻能有一个好的姿态”,这一点上,不知当年听《橄榄树》的人会不会有些许同感。
人生重新立起一棵“橄榄树”
第一次在香港开个唱时,最后所有的香港人和我一起唱《橄榄树》。我当时只觉得,听我的歌、和我差不多年纪的朋友,应该都已经找到自己的橄榄树了吧。好像是流浪过,但这流浪只是个过程而已,就像当初三毛写这首歌,其实是写给小毛驴,后来为了词义的美,改成《橄榄树》,其实意味着一种追求。
我三十多岁的时候,觉得我的橄榄树已经找到了。礼佛以后,感觉好像又有别的橄榄树出现、有别的目标要去企及,所以现在“橄榄树”又重新是一种追求的感觉,倒不是“流浪已经结束”的感觉。现在我52岁了,想起我之前的人生,应该是没什么缺憾。我这个人天生容易满足,欲望不是那么多,野心也不大。
如果非说缺憾的话,我觉得自己当初没有好好地利用老天爷给我的嗓子,其实可以唱更多更好的东西,或者说再积极做一些事情。我就是太懒散了,反正也饿不死,对自己未来不是很有计划或者说期许,都不知道以前脑子在想什么,太随性了。
我天生就是个可以到处走动的人,但我的流浪不像三毛她们,到处走了很多的地方都是因为工作而去的,因为我不是很喜欢做没有计划性的东西,很冒险的东西也是三思而行。所以我不像有些人很独立,背着个行囊就去哪里自由行什么的,我从来没有过。
音乐从“跨界”变成“无界”
我从学吉他开始就唱西洋民谣,加上学人类学看的都是原文书,加剧了对西方文化的接受度。那时觉得如果不唱李泰祥老师的歌,所有的歌都唱不好。也尝试过李宗盛的歌,他写东西没有很多旋律,是用讲话式的语气去感动人,那样的我真的不是很会唱。齐秦有些歌我也想过,他帮我做《九月的高跟鞋》时有首《思念是一种病》,后来张震岳翻唱过。当时齐秦唱给我,真是难听,听起来就好像不会唱歌的小女生,完全没法发挥我的长音,我的短音是没有任何特色的。
我这个人很四平八稳的,人家演唱会上都有临场的机智的东西,我没有。一直以来个唱对我来说就是“很紧张”,如果音乐很稳当的话我就会比较放心,就怕哪个环节出错。做个唱,中间还要换衣服,太紧张了!我以前喜欢逛街,东买一件西买一件凑在一起,现在开演唱会,直接往上面贴一些亮片就可以用,都能混搭。我不觉得我长得漂亮,每次化大妆我都觉得自己化了妆更可怕。
我就是不喜欢有界限的东西,我觉得人跟人之间、文化跟文化之间、国家跟国家之间这些界限都是人划出来的。我喜欢什么都很和谐,什么都很好,最好世界大同大家都是一家人,这也很符合我的个性。音乐无界,从中文唱到英文,从古典唱到流行,然后从以前唱到现在,能够涵盖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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