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万历年初,西华的里役王着,他和缴纳税赋的人,为了积欠的税金起争执,王着就向当地的城隍庙发誓。晚上住在扬善寺,忽然听到喝叫声,王着就起床前往探视,看到一位当官的人,站立在火把下,头包布巾,身穿红衣,有很多侍卫护拥着。官员就大声命令,两位持刀的壮士操着刀朝向王着,王着拿起桌上的墨砚朝壮士打去,但王着竟然被刀刺中,嘴巴、脸颊都流血了。寺中的僧人都被惊醒了,却看不到一个人,才知道是当地的城隍爷。隔天早上,王着穿着囚服,前往城隍庙谢罪,看到庙中的神像,俨然像梦中的官员,右边操刀的侍卫,身上还有墨汁的痕迹。王着口上的疮口、王着口上的刀伤经过一个月以后才平复,但刀的疤痕依然存在。
要知道事理本来就有是非曲直,道理若是直的,也就是你道理是对的,社会的舆论也难以泯灭,日子久了以后,人家自然就会明白了,何必那么辛苦呢?
自寻烦恼去跟人家计较呢?如果道理不正确,如果你道理不对、不正,你就应该要自己反省,自感歉疚,怎么敢对神明来怨尤于他人呢?何况凡间的事情,只要依理安分行事就是了,如果一经诅咒,那么鬼神就会厌恶你,而且会遭受天谴,可不引为警戒吗?摘自《太上感应篇汇编》(第二三八集) 黄柏霖警官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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